2018年5月11日,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法院(简称“法院”)就马里妇女权利进步与维护协会(APDF)和非洲人权与发展研究所(IHRDA)诉马里一案作出裁决。这是法院首次就非洲妇女权利和儿童权利作出判决。法院通过该裁决,严格要求各国在家庭法领域维护国际人权标准,即使这样做可能需要它们放弃适用宗教法和习惯法。
事实
该申请由马里两家人权
非政府组织APDF和IHRDA(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人声称,2011年通过的最新《马里家庭法典》(简称“2011年家庭法典”)违反了马里批准的多项国际人权条约,包括:《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宪章关于非洲妇女权利的议定书》(简称“马普托议定书”)、《非洲儿童权利与福利宪章》(简称“ACRWC”)以及《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简称“CEDAW”)。马里的大部分人口都是穆斯林,2011 年家庭法典的通过是国,这些组织强烈抗议马里议会在 2009 年试图将家庭权利编入法典。这项早期的法典曾试图在家庭事务中为妇女和儿童提供更符合人权条约标准的权利。
向非洲人权和人民权利法院提出的诉讼
申请人认为,2011 年《家庭法》规定女性的最低 退出数据 结婚年龄为 16 岁(男性为 18 岁),但女孩可以在其父亲同意的情况下于 15 岁结婚,这违反了《马普托议定书》第 6(b)条和《ACRWC》第 2 条,这两条规定女性的最低结婚年龄为 18 岁。申请人还声称,由于 2011 年《家庭法》没有要求宗教牧师在主持婚礼前征得双方同意,也没有要求确保双方出席婚礼,因此它违反了《马普托议定书》第 6(a)条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 16(a)和(b)条规定的婚姻同意权。
此还有人认为年家庭法典
规定在继承问题上适用马里的伊斯兰法,而该法规定女性的 概指的是撒切尔主义的规模和持久 财产只有男性的一半,这违反了《马普托议定书》第 21(2) 条规定的公平继承权,该条规定,男女有权公平继承父母的财产。申请人还指出,根据 2011 年《家庭法典》认可的马里伊斯兰法,非婚生子女只有在父母希望的情况下才有权继承财产。他们声称这违反了《ACRWC》第 3 条和第 4(1) 条关于不歧视儿童和考虑 體育新聞 891 儿民议会和国内各伊 童最大利益的义务。最后,还有人认为,马里通过 2011 年《家庭法典》未能履行其消除有害于妇女和儿童的传统和习俗的积极义务。这项义务载于《马普托议定书》第 2(2)条、《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 5(a)条和《非洲妇女权利公约》第 1(3)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