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大多数国际法学家都拒绝接受这些论点。六日战争后不久,以色列学者首次发表了强有力的反驳,尤其是前特拉维夫大学法学院院长兼校长约拉姆·丁斯坦,他至今仍被许多人视为以色列国际法的“元老”。今天,以色列国内外的主流国际法学家(无论是对以色列友好的还是敌对的)普遍认为,尽管以色列在自卫战争中合法占领了这些领土,因此占领本身并不违法,但在达成和平协议之前,以色列的地位仍是交战占领者。这种地位既不赋予以色列对这些领土的主权,也不赋予以色列对这些领土的永久所有权。这意味着以色列不得在被占领土上建立定居点,更不用说吞并这些领土了。这也是世界法院以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无论是朋友还是敌人)的立场。
长期以来,这也是以色列左右两派政府以及以色列最高法院的正式立场。在无数案件中
最高法院都以西岸地区被以色列占领为前提
在一些案件中,最高法院明确表示,由于占领该领土是暂时的,因此定居点也是暂时的。
此外,近年来,国际律师和包括以色列在内的各国也达成了类似的广泛法律共识,承认巴勒斯坦人民是一支民族,并有权在巴勒斯坦领土上实现自决。这一法律地位也反对任何形式的吞并——无论是事实上的还是法律上的。
六日战争后通过的安理会第 242 号决议被包括以色列在内的大多数国家视为解决冲突的政治和法律“基石”。该决议平衡了以色列“在安全和公认的边界内和平生活,不受威胁或武力行为”的权利(这为任何和平条约中出 纳米比亚电话号码库 安全考虑的边界调整提供了可能性)与“不允许通过战争获取领土”以及“以色列武装部队撤出最近冲突中占领的领土”的原则。有人试图将“从领土”而不是“从领土”的表述解释为 表明以色列有权保留大部分领土和/或在这些领土上行使主权。已故的内森·范伯格是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法学院的创始院长,他在生前被广泛认为是阿以冲突法律方面最权威的专家,他认为这种说法“……没有坚实的法律基础……缺乏说服力,无助于和平,也不会给以色列增添荣誉。”现在情况依然如此。
产生了些以色列政府未曾料到的后果
越来越难以接受这样的说法:由于西岸其余未被吞并的部分是合法占领的,因此在达成和平协议之前,以色列可以占有这些部分。这一主张隐含着善意的假设,否则它只会变成一种无休止占领的空洞手段。不难找到许多可以质疑双方诚意的例子。但吞并言论严重违反了国际法,更具体地说违反了第 242 号决议,指责以色列政府,因此,越来越多的国家(并非全部属于通常的反以色列群体)威胁要全面承认巴勒斯坦建国,这实际上质疑了占领本身的合法性,而不仅仅是占领国违反交战占领法。事实上,一段时间以来,人们可能已经产生了这样的印象:这些领土的正式地位受交战占领法的约束,这只是一句空话,没有实际行动。最后这一举动让许多人对上述关于善意要求的有趣国家做法感到不安。无论如何,在进一步运用意想不 体网格布局以用户可读的方式组织网页上的 到的后果法则时,国际社会对吞并计划的广泛谴责将进一步巩固不以武力夺取领土原则的不可侵犯性,即使是用于自卫的武力,这一原则也受到了特朗普和平计划的质疑。
以色列最高法院最近决定废除“犹太和撒马利亚定居点管理法”,该法试图追溯性地“规范”定居者没收巴勒斯坦私人土地的行为(例如,请参见此处和此处),对此引发了众多评论。这项法律是持续 印度手机号码 的定居点项目和 光天化日之下将以色列议会颁布的法律直接应用于被占领土的恶劣企图,挑战了根深蒂固的观点,即这些领土的立法权属于以色列军事当局。法院挫败了这一企图,声称该法律违反了以色列关于人类尊严和自由的基本法,因此应被视为违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