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宪法和规则第10条:宗教自由
该判决的核心是根据《欧洲联邦宪法》第10条(判决第38-80段)审查该法规的有效性。第1099/2009号法规将宗教仪式屠宰限制在经批准的屠宰场进行,干涉了宗教自由。此类要求构成干涉,因为宗教仪式屠宰是宗教的一种表现形式(“外部论坛”)。值得注意的是,在穆斯林宰牲节期间,宰杀是宗教日历中最重要的节日之一,宰杀是节日的重要组成部分(可能并非强制性的)。这意味着,规范宗教屠宰场所的法律属于《欧洲联邦宪法》第10(1)条的适用范围(判决第45段)。
下一个问题是,该法规是否实际上限制了宗教自由。法院表示,该规则本身并不构成任何限制,因为宗教屠宰并未被禁止(判决,第52-68段)。相反,该规则明确地限制了击晕要求,具体是为了确保尊重宗教自由以及在礼拜、教义、实践和戒律中表达宗教或信仰的权利(判决,第57段;援引第1099/2009号法规序言第18段)。
无论其与特定宗教有任何关联
法院表示,该义务“以非歧视的方式涵盖欧洲所有肉类生产商”(判决,第61段)。欧盟立法机构力求协调三个目标:食品安全、动物福利和尊重宗教仪式(判决,第62段)。
然而,有人可能会争辩说,由于该法规确实妨碍了宗教屠宰,因此(过度)限制了穆斯林的宗教活动自由。这是提交法院的观点(参见判决,第69段)。欧盟法院答复说,这仅仅是一个容量问题。只有在节日的四天里,弗拉芒地区经批准的屠宰场才没有足够的屠宰能力。额外的屠宰场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但每年只需要四天,因此是不可行的。欧盟法律的有效性不能取决于法院所谓的“对其 手机号码数据 有效性的回顾性评估”(判决,第71段)。容量问题仅出现在弗拉芒地区少数几个市镇,并且与该法规在整个欧盟范围内的应用并无内在关联。然而,一项法规的有效性必须结合整个欧盟的情况进行审查(判决,第73-74段)。欧盟法院的结论是,欧盟规则本身“并不构成对宗教自由的任何限制”(判决,第79段)。
另个问题是在具体情况下
(穆斯林宰牲节期间)适用该规定是否构成对宗教自由的限制甚至侵犯。这才是 身份证?不适合我:PACAC 的 一份关于《选举法案》的报告建议 正的问题,但提交该案的法院并没有提出这个问题。布鲁塞尔一审法院只提出了该规定的有效性问题。根据《欧洲联盟运作条约》第 267 条,法院可以提出另一个问题,即应如何解释该规定。我们是否必须将不成文的例外情况(即出于宗教自由的原因,宰牲节期间不适用该规定)纳入该规 體育新聞 891 定?严格、全面的适用,包括在这四天期间,构成了对宗教活动的干涉。但是,我认为这样做是合理的,理由我将在下文解释(这些理由对于宗教自由和非使用经批准的屠 歧视均适用,但需作必要的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