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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以色列吞并的合法性重述

一旦美国政府放弃其长期以来对以色列定居点的立场,人们就可以预料,正如日月交替一样,吞并问题也会随之改变,这让以色列政府非常高兴。这很好地迎合了两国政府的内部政治议程。在定居点问题上,国务院至少发布了一个半心半意的法律依据。在吞并问题上,甚至连这个都没有。吞并可能被视为美国所谓的“世纪交易”(特朗普和平计划)的一部分,但这一事实本身并不构成国际法上的正当理由。

大多数观察家,无论是以色列国内还是国外,都认为吞并约旦河西岸以及在约旦河西岸建立大多数定居点的行为公然违反了国际法,这是正确的。建立定居点违反了《日内瓦第四公约》第 49 条禁止占领国将平民迁移到被占领土的规定,而吞并则违反了《联合国宪章》禁止使用武力的规定。此外——如果以色列占领问题最终提交国际刑事法院审理,则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吞并和大多数定居点都违反了以色列在习惯人道主义法中维持被占领土现状的义务;

破坏了巴勒斯坦人民的自决权

并对巴勒斯坦人民的一系列基本人权构成威胁,包括私有财产权和行动自由权。虽然从形式上看,吞并和定居是两种不同的行为——前者涉及在被占领土上适用以色列的法律、行政和管辖权,而后者涉及将以色列公民转移到该领土而不改变其被占领的法律地位,但从现实主义的角度来看,定居点可能被视为一种“渐进式”或事实上的吞并,其目的是最终导致法理上的吞并。

如上所述,以色列和美国政府认为没有必要反驳这些论点,也没有必要 尼泊尔电话号码库 从法律角度为吞并计划辩护,尽管美国阵营(也许以色列阵营也一样)已经明显地改变了主意,他们可能正在努力将牙膏推回管子里。当如此多的治理都是通过推特来实现时,这应该不足为奇。

但正如预期的那样,博客圈和社交媒体上充斥着各种法律辩护,我们想简要地谈一谈。这些论点大多重新唤起了 50 年前六日战争后发展起来的法律分析,这些分析主要与一些杰出的国际律师的名字有关,例如朱利叶斯·斯通、尤金·罗斯托院长、国际法院法官斯蒂芬·施韦贝尔,以及最著名的前以色列驻联合国大使耶胡达·布鲁姆教授。最近,列维委员会向以色列政府提交的关于定居点的报告中重申了这些论点。

这些论点并非似是而非

但在最初提出时被认为是深奥难懂的,而随着事态的发展,这些论点变得越来越无关紧要。第一个论点是,以色列有权对犹地亚和撒马利亚(即西岸)拥有主权,因为该地区是犹太人的历史家园的一部分,而且在 1967 年以色列在合法自卫战争期间占领该地区时,没有其他国家或主权国家拥有有效的所有权(失踪的复归论)。尽管以色列迄今为止尚未正式吞并西岸(东耶路撒冷除外),但根据该论点,以色列从未失去这样做的权利。

有时人们提出的第二个论点是,即使以色列 想要成功过渡到混合工作 的地位是交战占领者,它也被允许在被占领土上建立定居点。根据这种观点,第四届日内瓦公约不适用于以色列对西岸的占领,因为以色列没有从其他成员国占领西岸,而且即使公约适用,第 49 条也只禁止将人口强制转移到被占领土,而不是自愿转移。现在,如果定居点被视为合法,那么将定居社论以色列吞并的 印度手机号码 点吞并到以色列也应该是合法的,因为您还能对居住在那里的数十万定居者做些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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